数据库:公告告示通知数据库 另存文本    打印浏览
  

国家林业局科技司 关于开展200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科综字[2005]8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0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05]120号)要求,200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推荐工作已经开始。局领导对此事高度重视,江泽慧院长作了重要批示,要求“按此通知要求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高质量”。为了切实做好林业行业200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办法和指标

    (一)推荐办法

    本次推荐继续采用单位推荐和专家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 单位推荐

    国家林业局各直属单位、各省(区、市)林业厅(局),国家林业局原直属高等院校、中国林学会等单位都可以根据各奖项的条件要求和推荐指标的规定向国家林业局推荐。

    2. 专家推荐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3人以上共同推荐1名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候选人、或者1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人、或者1名在自然科学领域独立完成科学研究项目的国家自然科学奖候选人。

    专家应推荐本人所熟悉学科或专业领域的候选人。当推荐项目(人选)出现异议时,有责任协助处理异议。

    (二)推荐指标

    根据国家科技奖励办的通知精神,我局可以推荐1名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候选人、1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人(组织)、1项国家自然科学奖、2项国家技术发明奖和1项国家科普奖。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条件要求,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推荐,各奖种推荐数量最多不超过1项。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推荐工作继续实行限额推荐。具体限额指标为:中国林科院不超过5项,国际竹藤网络中心和各林业高等院校不超过3项,各省(区、市)林业厅(局)和其他局直属单位不超过1项。

    对于连续两年推荐到国家科技奖励办参加评审但未授奖的项目(候选人),此次不得再推荐参加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

    二、推荐材料要求

    (一)推荐书的填写

    各奖种推荐书可从“中国林业科技网”(试运行,网址为:http://www.forestrysci.gov.cn/)中“通知公告”栏下载,请严格按照各奖种“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

    1. 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应当同时填写中文和英文推荐书。提交的主要论文、专著到推荐截止之日(按国家科技奖励办的截止日期计算,即2006年2月28日)应公开发表1年以上。对涉及与国外合作完成的研究项目,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奖时,应当由国外合作者或机构提供书面证明,说明我国学者在该项研究中的学术贡献。

    2. 申报国家技术发明奖的项目,该项目的核心技术应当获得了相应的知识产权证明,并提交已取得的知识产权证明。对于符合国家技术发明奖授奖范围,但专利中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公益类成果,应当出具规范的项目查新报告。

    3. 申报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应当根据项目特点,按相应的类别推荐。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项目评审范围限于2000年以来出版发行的科普图书、科普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品(以下简称科普作品)。科普作品在出版上应当符合国家《出版管理条例》、《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及《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并应具备创新性突出、社会效益显著、对科普作品创作的示范带头作用明显等条件。

    4. 申报项目的内容与页数,要严格按照填写说明提供,对于超页数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二)推荐材料报送

    今年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严格按照限定指标要求,采用网络方式报送。

    1. 首次报送推荐材料仅报送推荐书1套(推荐书主件和附件合订成册,附件可以是复印件);经我局组织专家初审并被确定推荐到国家科技奖励办的项目(候选人),再报送推荐书原始件1套(推荐书主件和附件合订成册)和电子版申报材料。

    2. 专家推荐候选人的电子材料和书面材料可直接报送到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3. 对于涉密项目的电子版推荐材料,只能以光盘(或软盘)的形式报送,不得通过网络传送。

    4. 有以下情况的项目,应提交书面报告:

    (1)在《项目名称可否公布》一栏如选“否”的项目,应在报送书面推荐书时,提交不可公布原因的书面报告;

    (2)对申报项目的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专家回避原因的书面报告。

三、几点要求

    1. 科技奖励工作是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科技奖励工作对于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激励大家大胆创新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局领导的批示,精神组织,严格把关,真正把优秀的林业科技成果推荐上来,展示出来,确保推荐项目的质量和水平。

    2. 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推荐限额指标进行推荐,并做到宁缺勿滥,各指标间不能借用,超过限额指标的将坚决不予受理。

    3. 我司将于2006年2月中旬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初评,请各推荐单位做好准备,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4. 请各单位务必于2006年1月28日前将书面推荐材料报送到我司综合处,逾期坚决不予受理。

 

                                                   联系人:谢春华

                                                   电  话:84238711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推荐书(样本).doc

国家技术发明奖推荐书(样本).doc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样本).doc

国家自然科学奖推荐书(样本).doc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推荐书(样本).doc


20060104